编制招聘 立即领取备考真题资料(pdf可打印),及时获取招考信息。
发布时间:2021-07-08 11:43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1-07-08       报名截止:2021-07-19
国家海洋环境预报中心是自然资源部直属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我国近海、大洋、极区海洋环境预报、海洋灾害预报和警报的发布及业务管理,为海洋经济发展、海洋管理、国防建设、海洋防灾减灾等提供服务和技术支撑。为优化单位人员结构,充实海洋预报人才队伍,近期将开展2021年度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招聘对象
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在校期间为非在职的2021年高校应届京内生源毕业生。两年择业期内未就业的毕业生,经核准后,按应届毕业生对待。
三、招聘岗位
详见附表1《2021年度二次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信息表》。
四、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热爱海洋预报事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奉献精神和团队协作精神。
(四)应聘人员以已获得或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报考,且最高学历所对应的专业应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并具备与岗位相匹配的身体、心理素质。
(五)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不符合以上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招聘安排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21年7月7日-7月15日,7月15日24:00之后,邮件系统关闭,不再接受考生报名。
2.报名方式:
(1)报名方式:请填写《国家海洋环境预报中心2021年度公开招聘考试报名表》(附表2),填表时请勿漏项,表格发送至邮箱rsc85304@nmefc.cn,邮件标题格式为:2021-2-姓名-专业。邮件请附报名表格。
(2)考生报名时,请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提交以下材料的扫描件:身份证、学生证、已取得的学历与学位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户籍证明(户口本或户籍卡)。
(3)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二)资格审查
预报中心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结果在预报中心门户网站公布。
(三)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为20分钟。面试分为两部分,首先由应聘人员进行PPT自我陈述,主要包括个人基本情况、专业能力介绍、社会实践和工作经历等,着重介绍参与的科研工作。再由考官根据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和研究方向,结合具体岗位要求,对面试人员进行提问,重点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以及综合分析能力。
面试时间和地点在预报中心门户网站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满分100分)的应聘人员方可被确定为考察对象,各招聘岗位实行等额考察,按照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组织体检和考察。如考察对象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则按照综合成绩排序依次递补。考察人选名单在预报中心门户网站公布。
(五)公示
根据北京市和海淀区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相关规定,北京城市学院拟面向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计划招聘教师岗位12个(详见附件岗位汇总表)。
二、报名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符合公开招聘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五)毕业生报名条件:限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委培生、定向生)并且能如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普通高等院校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
北京生源毕业生年龄限40周岁以下(指出生日期在1980年7月8日至2003年7月8日之间);非北京生源毕业生相关条件均须符合2021年北京市关于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引进的各项相关要求,其中年龄要求为硕士限30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限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六)招聘单位所规定的相应条件:岗位要求见附件,其中专业要求参照教育部相关专业目录执行;工作地点位于顺义区木燕路杨镇(顺义校区),能够承担坐班及值班工作。
三、招聘程序
(一)招聘报名:
1.应聘者将报名材料以压缩文件格式发送至gkzp@bcu.edu.cn邮箱,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19日下午16:00.逾期不再受理。邮件标题栏写明“姓名+岗位名称+学历+人员类别”。公开招聘只接受邮件申报,gkzp@bcu.edu.cn邮箱是唯一申报渠道。
2.报名材料(除电子版照片外,均提供扫描件。文件命名规则:对应以下排序,由序号+文件名称构成)
(1)《北京城市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1);
(2)近期1寸免冠照片电子版(2.5*3.5cm像素413*295.黑白彩色均可);
(3)身份证(正反面);
(4)北京生源毕业生需提供户口簿(卡)首页、本人页;
(5)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校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统招证明(就业推荐表上注明“统招”的,无须开具统招证明),能如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由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成绩单;
(6)能够证明具备招聘单位所需资格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相关证明事项截止时间一般均为截止报名当日。若报名人员已经考试合格或认定、评审通过但尚未领到证书的,须提供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加盖公章的成绩单或相关证明)。
(二)资格初审
应聘人员须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报名材料。报名信息及材料不符合要求者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程序。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2021年7月19下午20:00之前,邮件通知资格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可登录报名邮箱查询。
(三)笔试
笔试统一组织,统一命题。资格初审通过人员根据邮件通知的时间、地点及其他要求参加笔试。笔试无指定培训机构和参考用书。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应聘人员可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登录北京城市学院网站(www.bcu.edu.cn)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每个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3的面试入围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未达到约定比例的按照笔试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四)资格复审
北京城市学院对拟进入面试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资格复审通过的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未通过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五)试讲(面试)
试讲(面试)统一组织,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试讲(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试讲(面试)环节不指定具体范围,由参加试讲(面试)人员根据申报岗位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任选一部分自行准备10-15分钟说课内容,直接面向考官授课。考生的综合成绩由试讲成绩的60%和笔试成绩的40%合计而成。试讲(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将于试讲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北京城市学院网站(www.bcu.edu.cn)公布。
在试讲(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每个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拟参加考察人员。
(六)考察、体检和公示
北京城市学院组织考察和体检工作。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
考察和体检均通过的拟聘用人员信息在北京城市学院网站(www.bcu.edu.cn)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前如出现考生个人放弃或资格复查、考察、体检不通过等情况,依次顺延。公示一经开始,如再出现招聘岗位人选空缺情况,不再顺延。
(七)资格终审
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资格条件进行终审。资格终审通过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入手续,未通过人员取消应聘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四、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报考者,不可参加公开招聘。
3.应聘人员须严格执行国家及北京市疫情防控政策,按照相关要求积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4.视疫情变化,本次招聘工作将适时予以调整,相关补充公告将于海淀区人力社保局和学校官网同步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从报名开始到招聘工作结束,应聘人员应保持电话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联系人:潘老师电话:89408699
拟聘人选名单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以及预报中心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六)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入职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六、注意事项
(一)通过资格审核的,不允许更改报考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可再次申报其他岗位。
(二)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及材料应确保真实、准确。未认真填报造成信息不全、有误的,由应聘人员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被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结果、面试名单及考试其他具体要求一切以国家海洋环境预报中心网站公告为准。
七、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大慧寺路8号
邮编:100081
单位网址:http://www.nmefc.cn
邮箱:rsc85304@nmefc.cn
咨询电话:010-62105724
联系人:于老师